作文是语文学科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好的作文需要符合题意、突出中心、且有充实的内容。其次语言要生动形象,无语病。然后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字体干净整洁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十年作文【通用37篇】,供大家学习参考!
十四本书,一个从2003至2005,又到2015年的漫长故事。
书,能“延长”人的生命,读着别人的故事,就仿佛自己也经历过一样,沿着他人的足迹,看他曾经看过的风景。合上书,总会感慨物是人非,沧海桑田。
我从未想过它会给我如此深的印象,一开始我不过是好奇而读这个故事。直到那个结局,我才发现它一直在我心头萦绕,挥之不去。
一直怀念的,是故事开始时那个被保护得太好的天真无邪的他,以强烈的好奇心,闯入这个他本不该涉入的人心迷局的泥沼,愈挣扎陷得愈深,直至奋力一搏,将这迷境击破。
十年能改变什么?人生又有多少个十年?
整整十年。看他失了天真模样,葬了笑容成殇,在人心与时间的双重折磨下,终究还是练就一副铁石心肠,在心上戴了一副摘不下的面具,成了“吴邪仍在,不见天真”的吴邪。我恍悟,时间,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名词。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世间本无鬼神,一切鬼神不过是应人心而生,亦只存在在人心中。知人知面不知心,人心终究难测,像是悬在人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单是存在就如此让人心惊。
2015年8月17日,十年之约到期。
“我们只是,好久不见。”
结局终究会来,在这一天,茫茫长白雪山上,十年沧桑、十年舍弃与十年荣光,共同埋葬。
每一次读这结局,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若有所失,满是无力而莫名悲伤,只好一遍又一遍呢喃那首诗。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作文网 www.zWw.net)
韶光流逝,斗转星移,弹指一挥间十年已经过去。在这个金秋,学校迎来了它的第十个生日。
在这十年里,学校以清纯的校风,严谨的教风,求真的学风培育了一代又一代渴求知识的莘莘学子。以骄人的成绩带动了整个区县的教学。我们在这里追求生命中动人的章节,在这里谱写自己走向成熟的小曲。当我还有一年就将离开这里的时候,暮然回首,我惊异地发现,这早已成了我的第二个家,它已然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当我每次徜徉在后花园之中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走到那附满紫藤萝的小走廊上。当紫藤花盛开的时候,走廊的顶上盘旋着紫藤萝的枝干,绿叶占据了枝干之间的所有空隙,一束束花垂下来倒像是一串串晶莹的葡萄,当一阵微风吹来,花儿们你挤我拥好不热闹。在这里,我们默默地学习,在这里我们憧憬着明天。
我们敬爱的的老师。你们不辞辛苦地备课,只为了在四十分钟的时间里能让我们学习到更多的知识,你在那三尺讲台上挥洒自己的汗水。是你们用春蚕的品格和烛光的精神,把科学文化知识传授给我们,使我们学到思考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学到了为人治学、处事的准则和道理,是你们用独特的思辨能力,宽阔的视野和博大的胸怀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高素质人才。您像一场春雨,把点点滴滴的知识撒在了我们的心里,改变了我们的昨天培养了我们的今天,促成了我们的明天!
今天,我们以沫若实验学校为荣;明天,沫若实验学校以我们为骄傲。在您生日之际我们祝愿你能像一颗璀璨的夜明珠般永远耀眼夺目。
十年前的今天,对于我来说是意义非凡的一天,尽管经历了一天一夜的阵痛,但眼前的幸福足以湮灭所有。
黑白分明的世界突然多了一抹水粉,一个小小的可人儿占据了我的心田。挥舞的小手、乱蹬的小脚、清脆的哭声、粉嫩的小脸、浓密的头发这一切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新鲜的、幸福的。我像所有的母亲一样,一遍一遍的看着那个小可人,总是忍不住一会摸摸小手,一会拉拉小脚,尽管她睡得浑然未觉,我却幸福的一塌糊涂。
十年前的今天历历在目,十年中的回忆却屈指可数。那些消失在时间长河里的过往堆砌着生活中最平凡的每一天,那些刻在脑海心间的记忆编织着生活中的苦辣酸甜。
十年,我完成了一个女人的蜕变;十年,那个小可人亭亭玉立的出现在眼前;十年,每一天都是最深的爱怜。回忆的瞬间,甜蜜梗住了喉头,幸福滂沱了泪腺,期待下一个美妙的十年!
许多人的眼中,十年只是短暂的一会儿,大家都说时间很宝贵,可谁又曾真正在乎过它呢?
从出生到现在十几年了,回想看来,一件刻苦铭心的事都没有,又何来重要,又何来光荣?
没登上过舞台,没去过美国,没吃过西餐,什么都没有……
上帝在选苹果时,像人一样,将那颗被虫蛀了的苹果抛出了九霄云外……
上帝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只告诉我时间、家人、健康很宝贵。
没华丽外表,但我只求朴质;没豪华家产,但我只求珍惜。就算没有一切,我也会白手起家,有骨气的活着。
一个十年走了,另一个十年又来了。一年,两年,三年……十年,当人生最后一个十年时,你才会察觉十年,一眨眼就过了,一支烟就过了,一顿饭就过了,看会儿电视就过了,逛一下街就过了……
朋友,时间不是永恒的,让我们握紧手,紧紧抓住它吧。
忘掉五年的人,十年也忘掉他!
短短几个秋,就像梦一样无所谓地幻过…
看着一片云,能想起,十年前的镜头。是如此清晰,仍给我莫大安慰。装成深沉的世外过客,来拣遗忘却…
就这么快,还没偿到可爱的幼稚,已变得如此沧桑…是殒殆的恒星,放弃了是与非。节奏的韵律,带走痴心一片舞…
以前没这么想过,有天我也会感伤,伤得一地的愁。或许青春,真是流淌夙伏。能给生命礼宾,还得要是个造化!
小小的时候,心挂得老高,去与明白的月比比洁愫…
十年轻易的去了旅途,亦已给我漠灭。不清楚倾心一撇是怎样找到绿洲,忘记了第一个牵系命运的手势怎样匆匆挥就!
在铅灰色的沉郁里,我鹞鹤一般,罪离阴泽的别开!
假如,给一个我今生最大的心愿,那么我讲,我愿我划过天迹完成流星使命的瞬间,能照亮我愿意的所有人的眼眸。
楠,老天给我的邂逅…
事实上,缘很眷顾我。曾经一直想的是做一匹独行的狼,浪赴年代的空间。不过世界是这样的怪,就算握紧双手不想放开,在疲惫的一晚,会记得放下所有,又忘记记忆…
可,楠,我是不会放开的!
想说的,还是十年。可想忘的,仍是十年…
是真的好快!
十年,我变了好远,伪装了每一寸肌肤。没有那份朝花不夕拾的觉着…
也快了,这个完结的十年…
留白了吗?
我不知道!一路的走,我忘记了日记、忘记了最初的来路是朝哪个方向,忘记了是晴着还是阴着…
期待着的糊涂,只是越来越明白,又绰绰约约…
是得找个答案,但不必写下来。在心里,比在空气里要好得多…至少,不会被沾染…
十年…
风子
向来以为,喜欢音乐的心都是躁动不安的,无论覆盖着多厚的沉静,无论沉陷于多深的内向。那样的心,都是渴望与曲的旋律和词的意境中引发共振的,在共振中荡落忧伤,放大愉悦;那样的心,注定感性,注定多愁善感,以曲为酒,以词佐酒。
听说,音乐是一种天赋,很幸运,上帝对我没有过于吝啬,至少还能让我能够与某些音乐引发共振,无端地添了一分饮乐之乐。比如《十年》,这首流行歌曲,便是陈奕迅为我斟的一杯酒。
歌里的8个字,“十年以前”“十年以后”,回荡于肝肠,似空谷回音,经久难隐。一颗心,已穿破凡尘琐事,庸常忧乐,掠向十年前的记忆,掠向十年后的憧憬。旋律比较舒缓,节奏是漫步的节奏,很好地配合着我喜欢的奔掠方式:从容,淡定,感伤和激动隐退于心底很深很深处,一任十年前沉淀的感慨雾一样弥漫,一任十年后依稀的憧憬花一样绽放,于无知无觉中将你淹没。十年以前,有许多遗憾没被时间筛落吧,以至于你不忍回眸?那么现在,在音乐超脱的旋律中,你看清了吗,那些遗憾,没有像你想象的那样凝成苦涩泪珠,而已被时间酿得芬芳馥郁,与曾经的快乐一样,都能陶醉你的人生。
十年以后,你总被冲动激荡,总被欲望焚烧吧,以至于你热血欲沸?那么现在,你发现了吗,最有意义的事,其实不该是采摘悬挂在十年外的假想中的诱人果实,而是在征途中采撷风景,淬练心情。一首歌,让我在几分钟内,穿越了整个人生;一首歌,给我注入了一剂镇静剂。
如果你快乐,不妨让音乐来烘托;如果你悲伤,大可不必拒绝音乐的抚慰。人生有乐,岂不快哉。
3岁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
13岁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只是开始知道,自己老了。
3岁的时候,我习惯被别人牵手,却从不知道有一天会放开。
13岁的时候,我习惯牵别人的手,似乎握住之后,就不会太冷,却不再只觉得是种依赖,因为自己牵住的手,总有一天会抽走。空空的手,像3岁时走丢的无助,只是不会哭了。
3岁的时候,爱哭。在我看来,眼泪和糖是可以互相交换的东西。这笔交易应该是很划算的。
13岁的时候,发现眼泪是真的如此一文不值。晚上悄悄地落下,第二天烘干,痕迹还在,却不会有人知道的,也不会有人哄我,给我糖吃了。
3岁的时候,渴望长大,长大之后就会幸福。
这是我看童话才明白的。
13岁的时候,突然觉得十年快得如同捕风。
后来也就知道,童话是假的,不是每个灰姑娘有了水晶鞋就会变成公主,王子也不是随处都有。
十年,所有的人都一夜间老了。
所有的过去的人和事,都只能写成文字,立碑。
十年,我们错过了什么,现在又在怀念什么?十年,我们收获了什么,现在又在期待什么?十年,我们改变了什么,现在又在寻找什么?十年,我们遗失了什么,现在又在强求什么?回想过去十年,还有多少东西沉淀在记忆里,遥望未来的十年,又有多少东西闪现在我们的憧憬里,总有时间再见的,是的,总有时间,但是多少我们曾经熟悉的人,彼此上一次见面是在前一个十年,而下一次见面,或许又是下一个未知的十年,至我们失去的青春,让我们忽然想起曾经我们的生命里,曾有他们出现过,多想再见彼此一面,在我们还能想起对方还能找到对方的时候,没有任何的目的,只为还能再见。
骤雨初停,一道七色彩虹凌驾于天边,我的目光被深深吸引,渐渐地、渐渐地……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被叫在老师办公室,一直不停地哭,很久很久。当老师再次回到办公室时,泪珠不断。老师很惊讶:这女孩几乎哭了一个上午。
其实,这女孩只是因为晚到了,她心爱的椅子背一个男孩拿去了,她找到了那个椅子,却再也拿不回来,连老师也不信她的所言。她崩溃了,无所适从。她只能用她的眼泪来洗刷自己的伤。
那条悠淡的蓝紫消失了,还好,赤、橙、黄、绿、青还在。
小女孩长大了一点,她迈入了小学的门口。新的学校让她感到新鲜,有点严格的课堂,她有点不适。
那天,最恐怖的数学老师在上课,刚开始,她很认真,然后,她上完体育课的姐姐来到窗前,她无视了课堂,眼睛转向了窗外。她被老师无情地叫了起来,批评了,也不能有所埋怨。毕竟,这次真的是她自己的错。
绿青的宽度在慢慢缩小,很小很小,看不到了,只有赤、橙、黄还悬挂于高空。
如果睁眼便是十年后你希望自己变成怎样的人
如果睁眼便是十年前
你希望自己会去做什么
妈妈第一次跟我说起她年轻时的梦想
是我第一次和她说我想唱歌时
妈妈以前梦想过当画家
到了二十多岁时有了我
梦想太漫长
总是来不及做到
妈妈说
如果梦想有捷径的话
那么
这条路的名字一定叫坚持
我想
如果我从八岁开始坚持一件事情
那么到了十八岁
我是不是便有了十年的坚持
十八岁到二十八岁
与八岁到十八岁
一样是十年
即使十年后我们没办法成功
我们也离梦想靠近了十年
世界上最快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易被忽视有最令人后悔的是时间。——题记
时间流逝,十年之后的黄毛丫头脱变成了商界精英,带走了父母的青春,也让一些沉重的,令人眼角发酸的东西烙在了儿女心中……
我已经记不清到底有多久没回家了,工作上一忙起来便忘了时间,我好像已经有几年没有见到那满院银杏树的家了。寂寂的夜里,一阵电话铃声打破宁静,“杰娃儿啊,什么时候能回来啊?”“快了、快了。忙完这阵子就回去……”。我惊奇地发现,这一幕竟是如此的相似!记得以前小时候,父亲你出门在外,通过一根长长的电话线把思念传到另一端:“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啊?”对方的回答总是:“快了、快了……”
日光晴好的一天,我终于回到了那个种满银杏的小院。树影斑驳,和你坐在院子里喝茶,坐在爸爸旁边的我赫然发现,你的头发又白了些,苍老了些。皱纹已经爬上了眼角。心里仿佛被什么揪住了,生疼。我的父亲何时已经成这个样子?
从没注意到你的话竟然如此之多,一贯对我言简意赅,从不拖泥带水的你不停地在和我谈着。直到夕阳西下,院子里有些冷了,我起身进屋给你找条毛毯,出来时我发现你已经靠在椅子上睡着了,轻轻的打着鼾,含着笑。我安静地站在你面前看着你,看了很久很久,也舍不得把你叫醒。我第一次那么深刻的感受到你的疲惫之态,毕竟人老了。
回去我做了个慎重的决定:辞职。回家乡来工作。我笃定了心思,我不能让他们孤独,因为来日并不方长,我不想失去他们之后再后悔没有好好照顾他们。我要和她们一起经历,一起生活,一起把那些流失的时光一点一点找回来。
骤雨初停,一道七色彩虹凌驾于天边,我的目光被深深吸引,渐渐地、渐渐地……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被叫在老师办公室,一直不停地哭,很久很久。当老师再次回到办公室时,泪珠不断。老师很惊讶:这女孩几乎哭了一个上午。
其实,这女孩只是因为晚到了,她心爱的椅子背一个男孩拿去了,她找到了那个椅子,却再也拿不回来,连老师也不信她的所言。她崩溃了,无所适从。她只能用她的眼泪来洗刷自己的伤。
那条悠淡的蓝紫消失了,还好,赤、橙、黄、绿、青还在。
小女孩长大了一点,她迈入了小学的门口。新的学校让她感到新鲜,有点严格的课堂,她有点不适。
那天,最恐怖的数学老师在上课,刚开始,她很认真,然后,她上完体育课的姐姐来到窗前,她无视了课堂,眼睛转向了窗外。她被老师无情地叫了起来,批评了,也不能有所埋怨。毕竟,这次真的是她自己的错。
绿青的宽度在慢慢缩小,很小很小,看不到了,只有赤、橙、黄还悬挂于高空。
那年,这个女孩三年级了,她班里建起了一个图书角,每天中午都有集中看书的时间。这天,她拿到了一本神话故事,她很喜欢,却在接近下课时,被她同桌抢去,因为这本书是她同桌的,他要把书拿回家看,她不愿意。两人起了争执,她被老师叫过去,只是让她在那儿帮忙翻作业,她有点莫名。也有点庆幸,但心里对于那本神话书还是耿耿于怀。
第二天的开始,她收到同桌拿来的那本书,他已经把书看完,而现在,他同桌把书的使用权交给了她。
有一种颜色在不知不觉中消散,天边的彩虹只剩下难以辨别的红、橙。
她终于学会骑自行车。有一天,她骑车回家,恰巧遇到路上的爸爸,她两开启了一场追逐战,他爸爸在前面飞奔,她也发动自己全力使踏板全速飞转,家就在前方。然而,家门前的一个转弯见证了一个毁灭瞬间。车速的过快加上弯道的小角度,她被重重地扔在地上。手心,脸上不堪入目。结痂了,还好,伤口不深,痂脱落以后没有留下什么疤痕。
眼见着之前还分得清的赤橙也变窄了。我确信,现在的空中,只剩下哪点顽强的红色。
时光荏苒,她已经初三,每天不断的卷子让她疲惫,频繁的考试,鲜红的分数,倒退的名次。前方不知道是哪所学校在等待着她。她已经在悬崖的边缘,一步之差,就会使她粉身碎骨。她安慰自己,鼓励自己,给自己自信。终于,她挺过来了,她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进入她满意的学校。
最后的一点红色也无法逃脱,它也隐没在了这浩瀚的空中。
虹如此短暂,十年又如何,回过头来,它与虹又有什么区别:同样瞬间的存在。
她即是我,那一个十年已经逝去,那十年的映象也在慢慢消失。下一个十年,她、我一定好好珍惜,一定要好好过。我们十年为期,那时,再见。
如果睁眼便是十年后我希望自己能够守护在他们身边
如果睁眼后便是十年前
我希望自己能够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
梦想太漫长
总是来不及做到
妹妹第一次和我说她想唱歌
那时候
我刚开始喜欢他们
当看到妹妹不断练声
练到喉咙疼时
我想
当时我要是坚持绘画
今天也许就会好很多
妹妹如果从六岁开始坚持
到了十八岁
即使没成功
那她也离梦想近了十年
十年,三千六百个日日夜夜。弹指一挥,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孩已变成一个花季般的少女,一个有着绰绰风采的年轻女人已变成一个头发发白,面容苍老的中年人。期待已久的假期如约而至,让人兴奋不已。和故友约好还在那个老地方相见,再进行一次PK--乒乓球大战。相见以后,没有过多的言语便开始进行PK大战。久而未见,球技都有了提升,难决胜负。一不留神,球被打飞了,当我去捡球的时候,看到了一位年轻的妈妈在教一个个头矮矮的小姑娘打乒乓球,她们好像就是妈妈和我的影子。我想到了那年妈妈教我打球的场景,我站在那看的出了神,早已忘记捡球,在好友一声提醒下才回过神来。PK大战输赢已抛在了脑后,匆匆结束了这场比赛,我飞快地跑回家去,想要妈妈与我打球。
回家后,让妈妈放下手中的活陪我去打球,在我再三央求下终于同意了。妈妈看着那个久而未碰略沾灰尘的球拍,好像感觉很陌生,久久才拿起。片刻后我们便来到了广场上,我对妈妈说这次我一定要赢了你,妈妈则是微微一笑,说道“赢我还不容易。”儿时的我屡战屡输,我才不听她的话呢,我可要提高警惕。好久好久没有在和妈妈打球了,甚至久到已忘记上次和妈妈打球在何时何地了。
在正式比赛前,我们先进行试球,热热身,为比赛做好充足的准备。在试球的过程中,我发现妈妈连连失误,可又不像是故意的,球拍使用起来也不那么得心应手,好像她不是球拍的主人。我们开始了比赛,没过多久妈妈明显的体力不佳了,可我依旧精神充沛,体能只消耗了一点点,几轮过后,都是以妈妈为输告终。
妈妈累了,我和她坐下来歇息。我为她擦去脸颊上的汗水,在阳光的照耀下,头上的白丝闪闪发光,那张因岁月的消逝而日渐苍老的脸,早已失去了曾经的光鲜亮丽,有的只是那一道道深深浅浅的皱纹。我和妈妈静静的坐着,看着这个许久未来过的广场。时间如流水,悄然无声息。十年前,这个广场还很小,地面是粗糙的水泥地,乒乓球台也是简简单单。妈妈带我到这打乒乓球,不会拿拍子,不会发球,不会接球,不会……妈妈耐心的教着我,告诉我要领,我似懂非懂的听着。那时的我,还穿着可爱的小裙子,扎着高高的马尾辫,妈妈则穿着紧身的运动衣,一副精神焕发的样子。而如今再次来到了这个广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面积不知又扩大了几倍,原来的粗糙水泥地也换成了光滑的大理石,简单的乒乓球台也变成了标准的台子,旁边也多了几盏照明灯……我也脱去了裙子换上运动衣,穿上了球鞋,剪成齐耳短发,而妈妈却由原来的紧身运动衣变成了宽松的衣服,脸上多了一丝憔悴。
累了,要回家休息了,妈妈走在前面,我在后面跟着。走在那条闭着眼也能回到家的路上,看着四周的景物,也早已失去原来的模样,唯独方向没有改变。原来的泥土小路变成了柏油马路,原来路旁的野草鲜花变成了整齐的绿化树,雨后再也不会有夹杂着泥土的花香扑鼻而来。看着妈妈身后的背影,不再像是以前那样高大,已有少许驼背,步子也由快变缓,有大变小,一股涩涩的感觉涌上心头,眼角微微有些湿润。
十年前妈妈教会了我打乒乓球,十年中有着乒乓球的陪伴,我的生活中也多了一个朋友,多了一份乐趣,不在那么孤独。十年中,我的球技进步了很多,小有些名气,同学们也向我投来羡慕的眼光,可是不知道了少了多少妈妈的陪伴。十年后,妈妈老了,曾经那么娴熟的动作已变得生疏,背驼了,腰弯了,显得格外憔悴无力。十年前,妈妈陪我打球,通过乒乓球赠与我乐趣,十年后,我陪妈妈打球,通过乒乓球给予妈妈健康。
蓦然回首,时光匆匆流逝。十年光阴在我身上留下了成熟的痕迹,而在妈妈身上留下了苍老的印迹。我,长大了;妈妈,却老了。
十年,在我们眼里不过花落的时间,十年多么抽象的概念,而我就在如此抽象般的活着,朦朦胧胧的活着,当我面对这挥之不尽的十年时,我开始麻木,开始淡忘,我没有发现自己的手中是把无用之物,没有发现时间的存折已经掀开一个十年。我发现的只是无聊的,幼稚的一把碎沙。当我走在老城区的街道上,这里的气息总能让我无比平静,闲来无事便不知疲倦的来到这里直到夕阳,每天我最喜欢看那不知何时建立的钟楼,看秒针不停地转,听那按时响起的钟声,不知为何唯独喜欢这充满时间的钟楼,然后有一天我在这钟前睡着了,当我睁开眼时我发现自己在一个黑漆漆的世界,我所能看到的只是那破旧的钟楼,我所能听到的只是秒针转到的“啪嗒啪嗒”的响声,正当我迷茫时,那钟楼突然动起来了,他抖抖身子落下几块碎屑,然后发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声音,我只记得那声音中有种存在无尽岁月的气息。于是我与钟楼的故事面展开了。
钟楼突然变成了一个老人,变成了一个白发苍苍不断颤抖摇摇欲坠的老人,随后他挥挥手示意我过去,待我到他身边,他带着慈祥般的目光,什么也不解释便说:“孩子,我是时光的守护者,我见证了一切的时光,我曾用钟声无数次提醒时间的存在,但路上的行人又有几人听到,我一遍遍的重复,嗓子喊哑了,眼泪流光了还是没人知道,他们依旧挥霍时间,然后直到生命的尽头才发现时间的珍贵,然后才懂得珍惜,但逝去的东西终将不会回来。我已经厌倦人类的麻木了,我看你无所事事实在不忍你虚度光阴便把你叫来告诉你时间的意义。‘’我带着一脸茫然看这他,他又说道:“在你们眼里时光是个老人,因为老人步履蹒跚,我们的脚步可以追上他,因为他的眼神不好了,就不会因我们大把大把的浪费时间而惩罚我们,因为他老了,所以他总是忘记提醒我们时间的沙漏已快到尽头。没错,如果时间是老人,我们便可以轻松的骗取一些,透支一些。但是时间不是老人,他是顽童,与你嬉戏,与你玩耍,然后不知不觉偷走你的时间。有时候时间更像一个吝啬鬼,惜土如金,谁也别想从他手里多那一秒钟,有时候时间像魔鬼,手持镰刀,时时刻刻割走本属于你的时间。也有时间是一面镜子,只有在镜子里你才能看见时间是很么。”这时他咳嗽了几下,仿佛还有很多或要说但却怎么也说不出来,只能看见他那晶莹的眼睛,眼睛里充满了告诫,充满关心,他的眼神好像在乞求我,求我珍惜时间,然后我便觉得一片眩晕,再次朦朦胧胧的睁开双眼,发现自己又回到那熟悉的老城区,向后望去便是那破旧的钟楼,这时钟楼的时针指向6点,当当的钟声不断响起,直到回家的路上那钟声一直在我耳边萦绕。我抬头看看天,望向钟楼的方向然后轻轻一笑,接着走向回家的方向,只是这时我没有懒懒散散而是大步向前,眼中充满坚定地目光。
上帝只给予我们一次生命的旅程,无论卑贱平凡,珍惜这个唯一。那次我与钟楼的对话永远永远的记在我的心里……
未见过太多生灵,未闪现过玩世不恭念头,更未体验过世间的人情冷暖,我们似乎刚一开始就被诱拐到了这个名为“现实”的断崖边,经历了一次次的坠崖,直至摔得遍体鳞伤,只有经历破茧成蝶的幻化,惊讶的发现依然走过十年。现实有时候让人捉摸不透,飘忽迷离,进入高中前少年就是一个小混混,学习也不入流,但当口含命运的金钥匙,成功叩起第一次人生转折大门,进入当地最好高中,他迷茫了,对生活充满怨恨,学习自暴自弃,直到看到那个女生眼中的微光,少年毅然决定“跟你走”,告别过去,跟内心喧嚣说再见,直面未来。
但现实啊,多么强大而残酷的东西,一次次的遇挫,将心头燃起的希望之火浇灭,该是何等落寞,将一个少年心灵蹂躏到如此的不堪一击,未遇见之前,对生活太多抱怨,以至于眼中充满忧郁,呆滞,终日简单重复机械死板,拘谨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行为话语都昭示着少年阴翳封闭的心灵,少年一直相信纵然未尝有人关注过悬崖上野百合一样,关注沉寂冰封的自己,但走过十年少年或许明白他只是等待着那个人,为此选择静候……
春去秋来,寒霜雪剑,物转轮回,曾记否,十年前高中生活一半已过,生活学习压力加之各种不可预知情况发生,少年产生退学念头,并做好了犯错误被开除准备。炎炎烈空,太阳炙烤成焦灼,最终变成迫切离开人间地狱的心灵召唤,少年选择了自杀,人们总说上帝会在关键时刻出现,没错还是出现了,合适时间,两人人生轨迹交汇到一起,拯救了一个正一步步堕落的少年,正如枯黄树叶瑟瑟一冬引春风吹拂而重染绿意般,沉寂无名少年因遇到那个叫“荟羽”的女孩,一切发生改变。
微风,黄昏,当少年餐厅一人排队买饭,望着偌大餐厅熙熙攘攘人群,感到无名的渺小自卑,这或许就是所谓“渺沧海之一粟,羡长江之无穷”之感吧,但哪有那么多的文人闲情,少年心里想的是赶紧逃离这喧嚣之地,或许佛家所说“两人相遇是前世修来的缘”是对的,那一天排队买饭会因不经意而显得太过华丽,阳光透过前面女孩发梢,红晕了脸颊,只是一句”能用一下饭卡吗?”,少年惊讶于自己反应,他只是知道“那个女孩,我跟你走”
此后往来于餐厅,宿舍,厕所,教学楼四点一线多了一位步履匆匆少年,他只是希望用埋头苦学追上女孩脚步,因为他知道自己不能拿青春开玩笑,他也知道那个女孩有自己梦想,一个人会改变了另一个人,人们惊诧于少年改变,但很少有人会理解十年的承诺缘何未经过时间而显得苍老无力,人们常说“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最难忘”少年只是明白那是因为自己经历努力达到某件事的喜悦,也拥有痛彻心扉的感悟,人生在于不断进取中,纵然残酷现实摆在面前,显得不可逾越,但一切只因为心中有了一句“那个女孩,我跟你走”而成为十年见证,见证了少年成长蜕变……
“当你老去,睡意昏沉,炉火旁打盹…..”春晚一首《当你老去》带给多少仍在奋斗路上人心灵以抚慰,更带给多少为了梦想坚持的人未来以憧憬,十年只是一个时间跨度,而树立目标并最终获得成功期间可能不止十年,愿十年见证一切,加油那些有梦想的人。
一段感悟,一次改变,静待花开。
说到十年,十年在人生命中占了很久的时间段,而十年相对于自然界沧海桑田的变化来说,连最基本的组成部分都算不上。所以,十年是人的十年。然而这对自热界来说不过一瞬的时间,对于人来说,却占到了六七分之一。可大多数人却时常不知不觉的这样活过了十年,正如丰子恺先生在《渐》中所说,人们往往被造物主"渐”的把戏所迷惑,知道某一刻幡然醒悟,才发现十年悄悄地在指尖所失去。曾经有一位哲人说过:“不是人拥有时间,而是时间拥有人”这句话看上去貌似和我们对于时间的认识相违背。因为我们无时无刻都在强调着时间是我们自己掌控的。“我的时间不够了”“什么事废了我多少天”然而时间它只是遵循着它自诞生来的规律,静静的流淌着,应该说我们是时间允许我们在期一部分内存在,我们无时无刻都是在时间的包容下生活。
十年,精确的定义是约315360000秒,而秒则是铯-133原子基态的两个超精细能级之间跃迁相对应辐射的9192631770个周期所持续的时间。十年就在多少次这样的变化之中流逝了过去,再也不会回来。
看着这不能改变又不属于我们的十年,我们应该怎么活?最近,纪录片《穹顶之下》非常的火爆,我是很早就读了柴静的《看见》那里面有描写环境污染的章节。十年过去了,当柴静把十年后的中国的污染的状况用一句“十年后的中国就是十年前的山西时”我内心不住的思考,这十年,我们都干了些什么。当看着那些惨不忍睹的现状,在看着政府对于真实情况的隐瞒,这样的一个十年过去,我们又在时间的宽容下活了十年,即使环境恶化,人们也已经安然无恙的度过了十年,但是错过了这个十年,人们还能有多少个十年去改变,放纵了这个十年,人们需要用多少个十年来还债,百个?千个?还是无数个。
十年就那样走了,没一个十年会好心的提醒人类,这个十年该做什么,那个十年又该做什么,时间就是一位超然于世外的隐士,静静的注释着。看着生命出现,灭亡。在无数个十年前,他是否也曾注视过这样的一个文明在十年接十年的时间中兴起,毁灭。但他不会告诉我们,他只会看着,甚至当他看着最后一个人类死去的情形,他的眼睛里也不会泛起一片波澜。
人类还有多少个十年?来让我们走向未知的前方,我们在十年里可以破坏环境,发动战争;也可以保护动物,节约资源。这并不是要求,十年,这个漫长而又短暂的时间,都是我们人类向前的脚步,我们在十年中向着哪前进多少,是好是坏,全看我们自己。我们永远都不能实现时间倒流,因为时间不由我们掌控。在这一个一个的十年里,我们能掌控的只有我们自己而已。
今天是2015年甲月乙日,我刚好20岁,大二的我独自一人百无聊赖的徜徉在高中母校。看那校门口的金桂银桂渐渐吐出来细小的花蕾,一股淡淡的花香在空气中酝酿,甚是愉悦。门口的门卫大叔与我早是熟友,见我回来乐呵呵的从小板凳上弹了起来,冲我呵呵笑道:“丫头,回来啦!““嗯”“这毕竟是你待了十年的地方,好好看看,好好记记。”一向待人冷淡的我冲他点点头,扬长而去。从校门口进来,刚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小池塘,那是我童年最爱待的地方。儿时,顽皮的我常一人下塘戏水,不肯回家,玩到泡在水里瑟瑟发抖后才会回家。那会儿独自抚养我的母亲还年轻,脾气暴躁,总将她被抛弃的不幸归咎于我,于是总少不了一顿骂,几条子的鞭打。洗完澡后母亲和我坐在我的小书桌前检查数学作业,“这里错了,该这么这么做……”“听懂了么?你再给我写一遍。”我握着笔久久没有动静。她便气的浑身发抖,“啪”就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脸上火辣辣的,有怒但的是惧。我依旧沉默着,呆呆的像个木头。她见我紧握着笔,一言不发,以为我在暗自咒骂她,怒火中烧。指着我的鼻子,各种各样尖酸刻薄的语言如同一个炸药包,一下子被点燃,威力巨大,“你这没用的东西,你爸在我生下你之后便一走了之,你还不给我争口气,这么蠢,平常吃了那么多饭都干嘛去了?”经历过辱骂鞭打后,我擎着泪钻进了被窝,默默在心里发誓:以后等我长大了,一定要远离她,不,是让她从我的生命里消失,再有不要成为她那样的人。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母亲终于明白了这是她宿命里注定的东西,逃不掉,只能接受。
微微一抬头望见了初中用的教学楼,这是正值假期,教室里三三两两的学生懒洋洋地伏在桌上复习功课,我不由的记起初中的那三年。班主任梅子老师是个十分正派刚硬且又是有着温柔情怀的女老师,在我没的时候她会轻轻把我搂在怀里安慰我,在我思想出偏差时,总会严词厉色的教育我。在她手中被调教了3年的我终于能够正视家庭的不幸,学习上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迁入了本部的高中。如今想想也多亏有了她,我才会勇敢的捅破幼年自做的困境之蝉蛹,迈入这花花世界。很可惜在我正打算循着她的训导试着接触这个世界的时候,我进入了高中。
想到这儿我我不禁心中略有遗憾,正打算收拾收拾重新向前走的时候,耳畔响起了一阵声音,"欸?这不是诺诺么?我回头一看竟然是高中班主任鹏鹏!他说“看你现在这样,比以前好多了。”“什么好多了?”“你开始一种心平气和的态度生活了,想想那时的你,玩手机疯狂迷恋小说,天天躲在被窝里看结果看成了一个大近视。可惜你悬崖勒马地有点晚,不然你可以考上数一数二的国内大学了。”
我听到这儿,一丝微微的笑意爬上嘴角。脑海中浮现出当年抓着一个小手机,津津有味地看小说,每看到动人的情节就会激动的满地打滚,为书中那小人儿的一举一动,揣摩欢喜,之后戴眼镜了的不可思议和震惊(从没想到我会戴眼镜),每天幽怨不已,讨厌自己。如今回想起来,倒没什么难过,没什么自责。毕竟那些都过去了。
刚和鹏鹏分别后我便接到了来自母亲的短信,打开一看只有简洁明了的生日快乐。我握着那条短信,看路边水洼倒影中的自己,倏然发觉已经过了10年,曾经那个口口声声要离开母亲的孩子,已经选择了宽恕,宽恕那些年母亲对她的种种伤害,努力记住她的好她的爱;十年,说短也不短说长也不长,作为普通人的我有圆满亦有残缺,但如今早就学会了接受;曾经经历种种而感到的伤心难过,如今全都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微微的无奈和惆怅。下一个十年,我也愿意这样过,参差多态有喜有忧……
这是一个完美而遗憾的世界。他仿佛注定不同。
那天,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但是没人知道正有一道天幕缓缓落下,如同算盘上哪颗颗被拨动的珠子,黑暗中只能听到它无助的呐喊。场景破碎的瞬间,他睁开眼了,父亲慈爱地笑着……轻轻呢喃:“加洛斯,好好活下去……”
十年,十岁。他忘记了他是谁,只记得有人告诉他,他需要陪那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做他最好的朋友,成为他最大的助手。
十年,二十岁。在加洛斯的陪伴下,维多斯长大了,他继承了父亲得天独厚的基因,成为一名完美的少年将军。加洛斯是他近卫队队长,虽然维多斯本身实力强大的毋庸置疑,但身为帝国第一将军的儿子,不能有任何安全隐患。那天是维多斯最考验实力的一次出征,他需要杀光所有反动者,而敌人的首领是“狼人”,没有人任何人能抓住他,甚至没人知道他长什么样!
加洛斯就在维多斯的身旁,只有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维多斯才会露出笑容,不过加洛斯似乎不会笑……他知道这次加洛斯该出手了,他要确保这是一场完美的胜利!向世界宣告:“我!维多斯!是最强大的人!”
黑暗中风吹动沙粒发出令人不安的嚎叫。一道黑影从屋内闪出——加洛斯出动了,他不需要其他人的帮助,因为他们只会成为负担。树后一道人影渐渐凝实,狼面具后面,唇齿微动:“这小子身手不错。”随后又如从未来过般消失在那里。
昏黄的灯光下,“狼人”又开始为那些生病的人喂食了,他们得了一种怪病传染性极强,但“狼人”似乎不在乎,只是安慰他们帮助他们。这里所有人都只听“狼人”的话,因为他们都是王国之人,他们的命,全是“狼人”给的。
加洛斯静静地看着,他感觉到了不对劲,可他不懂这种感觉。剑光闪动,黑暗中磨出一道道火花,他挥动长剑无情地收割敌人的生命。“狼人”出手了!仅仅几个回合,他就感受到对方强大到深不见底的力量!但已经晚了,他的手臂在交手过程中破开数道伤口,他知道他输了,转身飞快地逃跑,但“狼人”太过强大,只是一会儿加洛斯被包围了,他静静看着,他知道快了,维多斯应该已经包围了村子。“狼人发现了异样,转头看向村庄瞳孔凝聚,突然一又阵悸动,那是他的心脏,剑无情地穿过,血一滴一滴流下来……“狼人”却忽然笑了:“加洛斯,好好活下去……”加洛斯一怔,那句话,好熟悉啊!“狼人”手中的玉滚到加洛斯脚边,和他胸口那块一模一样……
十年,维多斯成了名副其实的第一将军,在他带领下,帝国消灭了所有敌人,好像他们都该死一样。
十年,加洛斯突然叛变没有任何人活下来,尸横遍野……
维多斯没有明白,但已经倒下……
一切归于寂静,就像它最初那样平和。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对与错,因为时间不会因你而倒流。
剑刃轻轻划过自己的脖子。
我打着赤脚,从懵懂的童年走向青涩的少年。这十年里,每天都有变化,但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2015年春节
新加坡,sentosa,亚洲的最南端。
赤脚走在沙滩上,感受阳光,海水和咸咸的空气。我喜欢赤脚感受大地的心跳,感受土壤的呼吸,感受大海的脉搏。十年前的我,十年中的我,十年后的我,一如既往的喜欢打赤脚,爱用一双脚走遍山山水水。
2005年盛夏
武汉,长虹桥,不知名的旧式集体院子。
准备上小学的我,赤着脚,吃着冰棒,接受阳光的洗礼,接受热浪的来袭,接受梧桐树下的蝉鸣。令我欢喜的事有很多,每天一根冰糕的奖励,老旧楼里犄角旮旯处躲猫猫,一碗叫卖的香滑豆腐脑……却最爱在高温的正午,疯玩之后将双脚浸泡在冰冰凉的水池中,用脚撩起水花撒在小伙伴的脸上身上。然后,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仓惶逃窜,避免被群殴。当然了,临走之前不忘制造一个“大水花”,快速逃走。丢下了身后叫喊,丢下了耳畔的蝉鸣,丢下了那份闷热,用双脚踩在干燥的水泥地上,被星星点点的砂砾石头硌着,感受着那份真实和踏实。
2008年春分
厦门,金门海域,金门炮战交火处。
那时太小,不懂繁体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是什么意思,更不懂为什么要浪费吃香香软软的椰子饼的时间坐上游船就为远远看看这几个字,那个有奇怪名字的“大胆岛”(大担岛)。断掉的人字拖,迫使我赤着脚踩在有点潮湿的甲板上,看着那个小岛,那些鲜红的大字,我有些奇怪的问是要上那个小岛玩吗?引起一片哄笑。一个大浪打来,我的脚不知滑到哪儿,被割了个口子,血立马流下来。好疼好疼,我抱着妈妈直哭,直到哭累了睡着了。因为印象深刻,后来写在作文里:“那‘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八个雄伟的大字,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遭到从老师到爸妈的大笑,姥姥则笑着说还好没生在文革时期啊。我踩过金门的水,冰凉却不刺骨,奇妙也疏离。
2012年清晨
九江,庐山,东南五老峰。
“庐山东南五老峰,青山削出金芙蓉。”五老峰,顾名思义,有五峰,因像五个老人并坐,称为五老峰。因天大雾,故三峰以上皆云雾缭绕,似仙台楼阁。平整的石板石阶,身边各种香花奇树,身形各异。耳畔传来不明的鸟叫声,抬头不远处的松树上的小猴子,冲着游人讨吃食。日头渐渐升起,最险的四峰,体力不支的我爬不上去,本想下山算了却舍不得。是舍不得那动人美景,还是舍不得走了半天的力气,已经记不清了,总之最后又学起了人类的老祖宗那套,打赤脚。别说,还是赤脚省力气,虽有小石头硌着脚,却轻快不少。双脚直接和大地接触,与千姿百态的岩石共舞,与各种花花草草亲吻,别样且畅快。
2015年春节
新加坡,sentosa,亚洲的最南端。
赤脚走在沙滩上,感受阳光,海水和咸咸的空气。我喜欢赤脚感受大地的心跳,感受土壤的呼吸,感受大海的脉搏。十年前的我,十年中的我,十年后的我,一如既往的喜欢打这赤脚,爱用这一双脚走向四方。
泰戈尔说过:“天空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飞过。”我想说:“时间虽不曾留下痕迹,但我已走过。”我的双脚已走过过去,正走在现在,将走向未来。
“一卷离骚一卷经,十年心事十处灯,芭蕉叶上几秋声。”——题记
秋风轻轻刮过,一片枯叶从树上脱落,在空中旋转出了一个优美的弧度,然后缓缓躺在地上,落幕,没有掌声,唯有我一人独赏。我知道又是一个秋天到了,不然怎会有这“无边落木萧萧下”的悲剧?又怎会有那“一叶知秋”之说。慢慢扫去这长椅上的落叶,坐下,静静地等待,等待我那分别已久的你。
今夕何夕,吾君可好
等待总是漫长的,低头算算我们已分开十年了,十年后再见,我们还会是原来的模样吗?害怕却又期待,十年长吗?不长。短吗?它也不短。十年日子回眸间,忆往昔,自难忘。少年壮志,失落在何方,情已淡,心遥远。夜来幽梦忽还乡,麻花辨,蝴蝶绕。相对无言,唯有心意连,料得人生无常事,不相见,意自忘。往事一点一滴又浮现在眼前,仿佛像在昨天,又好似十分遥远。
叶仍在飘落,从树林间慢慢浮现出一个人影,虽已是深秋,但却仍着着那身淡雅的长裙,大摆,随着你的步伐慢慢的摇晃着,带起一阵风,又卷起一堆叶。
你渐渐走近了,闭着眼的我问到了,你所带来的那阵香,那独属于你的味道,在这满鼻的秋味中格外诱人。你仍是那般优雅淡然,与世无争。
香味越发浓郁,阴影慢慢覆盖了我的眼眸,我睁开眼,入眼便是你那熟悉的笑脸,那对我而言陌生既有熟悉的面孔。童年的影子早已模糊,现在的你,画着淡妆,语气却又好似从前那般温婉,原来时间真的能改变许多。原来在心中想问的许多问题,最终却化为了一句“最近好吗?”
彼岸花开,再度重逢
你恬然一笑,没有回答,只径直在我身边坐下。抬头看着那漫天飘舞的叶缓缓开口。所谓落叶归根才最好,落叶,不代表离别,而是回归。能说回归是伤感的吗?我们应该做的只能是祝福吧。你还是这样,总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话,却又总能让我安心,看着那漫天的叶,仿佛也不似原先那般怅然。也是,我们本都不是黛玉,本就不该因为那落下的花叹息流泪,何必去感受那“阶前愁煞葬花人”的悲哀?
有多少的古人为那十年而叹息,不然怎有那苏轼叹“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十年更会是改变的最当时,不然有怎有《二砺》中“十年勾践亡吴计,七日包胥哭楚心。”的励言。正所谓“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等了十年又如何,最终仍是会相见。
花开花落,落叶无声
伸出手托起那落花,小心的放在你的手心,我知道你喜欢的。你嫣然一笑,把那落花夹在了书中。相视一笑,我们还似从前那般纯粹。无论时光将我们的面貌变成陌生的样子,也无法将我们的情谊改变,只要再次遇见,你还是你,我也还是我,我们都还是那原来的模样。还能在这秋色中品出另一种相遇的滋味。
十年沉浮是惊艳了时光
还是温柔了岁月
望着镜中
那不再清秀的容颜
接受那改变的模样
/
推开那记忆中的窗
有远方
有近景
那时光的刻录表上
记载着
那满满的全是回忆
/
流淌在心间的河流
时而平静
时而汹涌
但却一一遵循规律
顺流而下
奔腾不息
/
时光飞逝
岁月无声
变的是容颜
不变的是人心
你若安好
便是晴天
一只蝶轻轻停在面前的花上,扇动着薄如蝉翼的翅膀,斑斓的花纹,细长的触须,在阳光下格外生动。她也许经历了很漫长而痛苦的过程吧,我想。蝶的前身是蛹,一只不起眼的虫子,而蜕变为蝶的过程,注定是一个艰难的征程。我曾亲眼看到过这令人震撼的过程。短短的十几分钟,像是过了半个世纪。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事物永在变化着,生生不息。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昨日的我还一脸新奇的望着自己的第一位老师、第一个同学,今天却已进入青春,开始自己的花样年华。十年,转瞬即逝。“燕子去了,有再来的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朱自清先生的话语在我耳边回荡,我也不禁惆怅起来:十年了,我做了什么?哭过、笑过、乐过、痛过、迷茫过、失望过,可最终得到了什么?蝶儿翩翩起舞,像是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她用翩飞的翅膀告诉我:随缘。随缘?我不禁想起了陶渊明,一个堪称史上宁静淡泊第一人的隐士,他不为五斗米折腰,辞官归里,安贫乐贱,“过着躬耕自织”的生活。一处茅屋,一个酒壶,一栏秋菊,逍遥游于室外,“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何等的悠闲自在。有人说,世人常因诱惑生贪念,因贪念生追求,因追求生得失,因得失生出数不尽的悲喜忧愁。是啊,其实,那名利得失,就像是心中的一朵花,那悲喜忧愁,正如心中的一片云。心中之物本源自虚无,最终又将归于空寂,又何悲、何喜呢?又忆起诗仙李白。“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李白的放浪形骸,最终得罪了权贵,在长安几年后被赐金放还便是他即将面临的命运。既然如此,就把握自己,活在当下。骑一头白鹿,去青山绿水间漫游,寻求天地之精魂仙气,未尝不是另一种人生。蝶儿依旧展示她翩翩的舞姿,在阳光的轻抚下,翅膀的斑斓色彩如晶莹的宝石闪闪发光。如此轻盈,如此迷人。啊,这美丽的舞者,不正如陶渊明和李白吗?宠辱不惊,笑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醉望天外云卷云舒。在世界的一角,静静奉献着自己的美丽,从不怨天尤人。我忽然释然了。十年里,我从曾经的天真幼稚走向成熟冷静,我学会了随缘,面对现实困难,不再像热锅上的蚂蚁,而是懂得分析,冷静思考。正如有些人说的,世人若谤你、欺你、辱你、笑你、轻你、贱你、骗你,你就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相信自己,懂得放下一些烦恼,这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吧。十年,我懂得了随缘。虽然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但心中的信念不变。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如这蝶儿,自由洒脱地飞舞。
高一:宫清华
二零一四年,吾以学习为业,因参作文大赛,冥思于茫茫十年中,忘时之长短。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吾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林近路端,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入内,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吾便至“桃花源”。放眼望去,天空是湛蓝的,朵朵云彩似仙袂飘摇,在云中变幻多端。水是清澈的,鱼群在水中或静止,或嬉戏,全都像飘在空中无所依靠。
这里比所有的景点都来的实在,它没有腾冲香醇,没有平遥古拙,没有兴城质朴,没有双廊清高,没有元城别致,没有荔波秀丽,没有鼓浪屿矫情,没有台儿庄雕饰,没有丽江浮华,没有凤凰艳俗,它哪都不如,但哪儿的特点它都兼容一点。
最重要的是,我认识了一群人,他们中有男有女,剔除所有枝蔓,不卑不亢的活在当下,不带一丝铅华,身无分文却浪迹天涯,他们是真穷,他们也真不在乎自己穷,在某一个领域里是闲着超越自我的梦,并虔诚的寻找着本我的出口。
从他们口中我得知我来到了十年前,我们像秋天里的两片落叶,在空中交错一起,随后一起在空中浪荡天涯,我发现他们不会抱着电脑和琳琅满目的智能手机点个不停,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是点赞,什么是屌丝,什么是淘宝,什么是4G,他们中大多数甚至连最原始的诺基亚都称不上,但他们懂得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真正的友情,什么是真是的本我,什么是做人的良心。
他们不会勾心斗角,不会因利益而谋害其他人,在他们身上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真实的野性,一直在随我而变,恣意生长。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自我的力量,成长的勇气,以及一种触摸智慧的奇异触角。
我爱上这里,这个兼容并包,友善且和睦的地方。在这个有着触手可及的简单的生活里,我获得了一杯清澈得水,以及一块叫纯真的糖。
每个人的糖都是不同的,有的是幸福;有的是目标;有的是希望;有的是奢靡;有的是价值取向,甚至信仰。而我在十年前的今天获得了一块叫纯真的糖,我正活在纯真的世界里。
一觉醒来才发现,方才梦里的才是我想要的生活,那是十年前的生活,是纯真又简单的生活。
梦里的他们,选择了我们新一代年轻人无法经历的生长方式,不戴面具,剔除伪装的生活,还能活在湛蓝的天空下,呼吸着带点山间野风的空气,传递着幸福的链条,传颂着一首首带着灵魂的歌……
我觉得,如果一个人能够坚定在一个纯真的世界里生活或成长,那些所谓的烦恼,终将会化成安宁和开心,甚至转化成内心强大的力量。强大的力量驱动着你,寻找本心的出口,实现本我的梦。
一个十年过去那种简单纯真,在时间的冲刷下,已与我们渐行渐远。也许在一个个十年走过后,时间会把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刷到世界之最,但那杯清澈的水,会加上各种调色剂和香精,最后成为一杯花哨又致病的饮料,那一块纯真的糖,会逐渐溶化,最后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传说。
因此,我们要树起一面旗帜,一面代表本我的旗帜。在这面旗帜的召唤下,我幻想着这个世界,会变成干净的世界,每个人都会成为坚守本心的人,我们在干净的世界里坚守自我,安享着自己的生活。
怎么独自站在河边上?这朦胧的天色,是黎明还是黄昏?何处寻问,人生有多少十年。十年前,我六岁,总是羡慕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因为他们可以自豪的说,他们是哪所学
校的。当我背起小书包,步入小学校门的那一瞬间,我便感到有种责任,不为学校丢脸要对得起那气派的校门,然而……
匆匆六个寒暑生活,如今确实变得遥远了,但师长那些各具风采但又同样严格的治学方式的班级集体,给当时的校园镀上一层光环,友谊的真醇,知识的切磋,严肃的思考,轻松的郊游,甚至失魂落魄的考试,均为它的不曾虚度而始终留下充实的记忆。
双腿迈进了初中的大门,暗示着迎来了奋斗的三年,在那里,诞生了自己的理想,也迎来了为青春疯狂的时代。我知道,这三年,是探索,是自信,置身于惊涛骇浪,走过这三年,脚步永不停歇。
回到现在,因为经历了十年,所以更加理解什么是自己想要的,更不能蹉跎岁月。
十年后,便已成年,祖国发展的脚步没有停止,自己的青春之路却接近了尾声,不知到这十年里为青春疯狂了多少次,但我明白,这一时代,洋溢着激情,吸取着智慧,思索着人生,憧憬着未来。
想着这十年,它是金色年华,他熠熠生辉,它如此迷人,饱含痴情,不管遭遇多少失落,我们都会放声歌唱。
十年后的我,也许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站在那三尺讲台上,为好些天真的孩子们讲课,望着那一双双渴望得到新知识的大眼时,我会为自己是一名教师而感到骄傲
十年,十年可以发生一些什么呢?十年一颗小苗可以长成一棵大树,十年后的我己经跟往昔不同或许己经成为有为之士,眼眸里闪现了几分成熟的韵味,也或许我将会漫无目的的在这个世界飘荡,活在自己的醉生梦死中,时间如潮水般倾覆而来,一个个的十年在眼前浮现。
明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最不可预知的设想,世界上过多的意外会偏离我们“今天”为“明天”铺下的路。
再一个十年,又会成什么样。
莎士比亚说过“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而作为学生的我们真正可以学习的十年又有几个?
也许有十年之后,一纸美好的梦想,就会成为美妙的现实。
云海茫茫,深邃无边,猛得想起,我离家已有十年。十年之前,我和你。我五岁,你五十岁。
和您在一起的日子,短暂而又温馨。在万物复苏的春天,您牵着我的手,带我到田地里耕种。您辛勤的播下一颗又一颗的种子,就像在我的心田撒下了希望。而我总是坐在一边,贪婪的望着你,望着那一举一动,是那么幸福。有时,我也会尝试的给秧苗浇水,但是你总会心疼的让我放下,嘴里重复着:“你还小,放下吧,等你长大了再帮爷爷,好吗?”我连连点头,嘴里重复着一定一定,您会抚摸着我的头,夸我说,真是个好孩子。等到夕阳西下,您会再一次拉起我的手,带我回家。回家的路上,您总是喜欢安静地走着,听我一个人絮絮叨叨,可能您认为这就是一种幸福吧!在硕果累累的秋天,您会背着我,在满院的粮食中来回穿梭,不善言谈的您,告诉我这是属于咱俩的杰作。
这是我童年中所有的回忆,都关系着你。
十年之后,你和我。你六十岁,我十五岁。
伴随着年龄的增长,求学的路离家愈来愈远,而我们见面的机会也愈来愈少。我的一年四季都忙于学业,而您的四季还依旧如此,我是多么羡慕您的生活,是多么想回到从前,去找寻幸福的时光。然而每当我回到家中,你会向我感慨时光的匆匆,而我看到您那苍老的容颜也会簌簌流泪。
时间都去哪儿了?是啊,它跑哪里去啦,落寞的我可能会回答,它随着我们的欢笑,已经流向远方;它变成一条条皱纹,刻在他们苍老的脸上;它掩藏在我们的记忆深处,独自彷徨。
我们曾走过十年,十年那么长。
十年能改变一个人的容颜,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改变了我和你之间的距离。我和你一起走过了十年!十年啊,那么长。
我们曾度过十年,十年那么短。
十年的时间,我还没有再仔细的看看你,看看岁月留给我们的回忆;还没有向您表达出我的那份赤子之心,还没有说出我对您那深深的思念,那一句简单的问候,那一个充满浓浓谢意的拥抱······十年便走过了。十年啊,那么短。
还好,还好,我和他之间还有好多个十年,我想应该还可以弥补缺陷,但真的有很多很多吗?善良的天使啊,你能不能再多借我几个十年,让我来好好回忆我们俩的时光。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是我人生中那一段最美好的时光!
仰望星空,繁星点点,朝着家的方向,道一声:珍重!
人这一辈子其实不长,一生也没有多少个十年。所以这走过的第一个十年,我愿意好好珍惜,好好铭记,用感动去感恩这十年来父母的疼爱,让记忆去开出一朵报答的七彩花。陈奕迅的《十年》唱出的是情人与朋友的感动,而我想把自己唱给父母听,想把这十年唱给为我付出的他们。父亲与母亲是每一个十年的陪伴者,是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人,但他们却又是完全不同的人。从婴孩到亭亭玉立的少女,从无知变得敏感,冲动,我开始明白了他们的陪伴,他们的等待。
父亲是女儿上辈子的情人,不错,他们的爱陪伴了我第一个十年,在时光的浮尘斑斑中,我又听见了岁月那花开的每次旋律。小时候,我一直以为,父亲是个超人,父亲能看懂天文般的说明书,父亲能够三下五除二就修好我的玩具车,父亲能够把小小的我举得很高很高,听我在他头上哈哈大笑,父亲能把一桶水搬上十楼,只是为了把限乘电梯中的空座让给我,父亲能用强有力的臂膀让我荡秋千,能用大手牵小手陪我嬉闹在风雨中,那时候的父亲,能做一切一切……无所不能。慢慢长大,我开始认为父亲是个蠢才,父亲不懂我数学书里的数学题,他不知道衣服如果红配绿会很丑,父亲不知道电视剧里的男主角是哪个男星,父亲不知道某某电影什么时候上映,父亲不知道手机和电脑里那些简单的功能和怎样使用……那时候的父亲,对于我的世界,他一无所知,只是这十年来,他一直在我身边。或许他不懂我的作业习题,但他一直在身旁监督我,直到很晚,我入睡了,他才推着疲惫的身子入眠。或许他不懂那些高科技产品,但他始终教导我,让我铭记一些话,就是不要太沉迷于这个科技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时刻警醒我,女孩子要学会保重自己。或许他不了解那些娱乐八卦,但每天新闻发生的事,还有很多生活的小技巧大传统他都会耐心告诉我,我也会认真听,听他想对我表达什么,让他增长我太多的见识。或许他不会评价我的外貌衣物等,但身为他的女儿,无论是什么样,他都爱。或许父爱太过沉默,父亲这十年没对我说“我有多爱你”这些话,但父亲这十年所做的一切,足以敌过“我爱你”这三个字。这十年,我看到了自己的成长,也察觉了父亲的变化,开始苍白的头发,渐渐多了的皱纹,还有他不再是无坚不摧的背和腰。这十年,不变的是他一直默默在我身边。
女儿是母亲的贴心小棉袄,筷子兄弟曾唱过的《父亲》却更让我想起母亲。母亲是个开朗的人,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刻,无不像是一对好闺蜜的感觉。我也会经常和她开玩笑,而且她所做的一切我几乎是看在眼里,却忘了记在心里。长大了,才知道小时候总说“只爱父亲”那些话的不懂事,总和母亲斗嘴,却忘了她的不容易。总是向她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直到长大以后才明白那些和母亲间的心酸。我的幼稚与不经意会不小心伤害了一个母亲的付出,长大后越发得明白了她这十年所做的,所说的,那么明显的爱,我却发现那么晚,我却曾经那样毫不在意,与大多数母亲一样,我的饮食起居,母亲照顾得十分细致,我感冒发烧有母亲疼,我委屈难过,有母亲安慰,我开心或安静,有母亲陪。我这件贴心小棉袄却隔了很久才为她穿上,有时想起,心里很不是滋味。母亲在我眼里,也一直是那种家里的贤妻良母,生意上的女强人,身体上的无坚不摧,但不知什么时候起,母亲开始的了很多病,我开始明白了,母亲也老了。虽然没有白头发,皱纹不是很多,但母亲的柔弱开始越发明显了,我的贴心或许还来得及。母亲和我之间一直是无话不谈,只是现在的我,开始懂得分享她的喜悦,安抚她的伤心难过,陪伴她的孤单,体味分担她的烦恼。这十年,母亲的温暖一直在我的心房里跳动,在我的血液循环中上演一次次的疼爱。这十年,母亲把我从小女孩打扮成了大姑凉,只是在她心中,我一直都是“公主”,这是不变的形象,这是她对我爱的高尚与呵护。这十年,我长大了,成了成熟的“她”,她老了,却已成为我心中的“公主”,我愿听从她的一切命令,愿懂得她对我的期望,用以后的很多个十年,去回报她对我的十年,回报她给我的生命,回报这爱与付出。
十年,那么长,却又那么短;十年,走过了十个春夏秋冬;十年,物是人非的风景里我最爱父亲和母亲。或许,我不能把感动唱得多么动听,但我能用努力去开出一道光,照耀他们的一生,光芒这十年,陪伴他们走过很多个十年。
向来以为,喜欢音乐的心都是躁动不安的,无论覆盖着多厚的沉静,无论沉陷于多深的内向。那样的心,都是渴望与曲的旋律和词的意境中引发共振的,在共振中荡落忧伤,放大愉悦;那样的心,注定感性,注定多愁善感,以曲为酒,以词佐酒。听说,音乐是一种天赋,很幸运,上帝对我没有过于吝啬,至少还能让我能够与某些音乐引发共振,无端地添了一分饮乐之乐。
比如《十年》,这首流行歌曲,便是陈奕迅为我斟的一杯酒。
歌里的8个字,“十年以前”“十年以后”,回荡于肝肠,似空谷回音,经久难隐。一颗心,已穿破凡尘琐事,庸常忧乐,掠向十年前的记忆,掠向十年后的憧憬。旋律比较舒缓,节奏是漫步的节奏,很好地配合着我喜欢的奔掠方式:从容,淡定,感伤和激动隐退于心底很深很深处,一任十年前沉淀的感慨雾一样弥漫,一任十年后依稀的憧憬花一样绽放,于无知无觉中将你淹没。
十年以前,有许多遗憾没被时间筛落吧,以至于你不忍回眸?那么现在,在音乐超脱的旋律中,你看清了吗,那些遗憾,没有像你想象的那样凝成苦涩泪珠,而已被时间酿得芬芳馥郁,与曾经的快乐一样,都能陶醉你的人生。
十年以后,你总被冲动激荡,总被欲望焚烧吧,以至于你热血欲沸?那么现在,你发现了吗,最有意义的事,其实不该是采摘悬挂在十年外的假想中的诱人果实,而是在征途中采撷风景,淬练心情。
一首歌,让我在几分钟内,穿越了整个人生;一首歌,给我注入了一剂镇静剂。
如果你快乐,不妨让音乐来烘托;如果你悲伤,大可不必拒绝音乐的抚慰。人生有乐,岂不快哉。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料得年年断肠处,明月夜,短松冈。”十年于苏轼而言转瞬即逝。与知书达理的王弗结为连理枝,刚还是小轩窗,正梳妆,转瞬十年,便只有孤坟一座,而十年之后,竟惟有泪千行……
1055年
苏轼这日漫步到某官家旁,门前的柳树婀娜多姿,正值冬日,此地雪方尺不积,苏轼只是稍有留心于眼前之景。数日后,雪晴,苏轼却见此地坟起数寸,疑是古人藏丹药之处,便欲发之。而王弗上前对其加以阻止,说道:“若娘还在,定不会让你去挖坟的。”苏轼惭愧不已,便止。
不难看出,苏轼与王弗成亲时苏轼并未动情,但王弗作为妻子,不仅尽到了一个妻子的义务,更是一个诤友的身份。她陪伴在苏轼身边,去关怀他,提醒他,指点他,让苏轼对她从不屑到欣赏,到尊重,到感谢。
王弗的聪慧和善解人意给了苏轼很多帮助与安慰,他们也就这样安宁幸福着过了11年的夫妻生活。
1065年
这年对苏轼而言是充满打击的一年。都说红颜薄命,人生最难躲开的便是命运的无常,回望过去的一个十年,不论是生活还是官场,他都离不开王弗,可如今王弗就这样离开了他。
他在墓志铭中写到:“君讳弗,眉之青神人,乡贡进士方之女。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有子迈。君之未嫁,事父母,既嫁,事吾先君、先夫人,皆以谨肃闻。”虽句句简单,但却充满了对王弗的敬重与感谢,但更多的是无限的感伤与悲痛。
从1055年到1065年,十年,物是人非。十年前还是聪颖贤惠的王弗站在眼前,十年后就只剩下一具早已冰冷的尸骨。但这十年,是幸福的十年,是顺利的十年,是充满美好回忆的十年,对苏轼而言是十分珍贵的十年。
离开了王弗,苏轼在官场上颇受压制,心境悲愤,终还是磕磕绊绊地过来了,只是少了王弗,虽有闰之陪伴左右,但却没了往日的警醒与劝告,十年也就这么过去了。
1075年
这天夜里,密州沉浸在一片安详之中,而屋内,苏轼猛地一惊,从梦中醒来,坐在床上,苏轼才发现泪已沾襟,梦中梦到的不是他人,正是王弗,两人相视相望,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想到孤坟千里,苏轼心中有着说不出的凄凉与悲伤。而一首江城子也就因情而生。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从1065年到1075年,十年,相思难忘。妻子明明已离开了十年,可就是一场梦,仿佛昨日妻子正在小窗前对镜梳妆。这十年,苦也有,乐也罢,虽说有坎坷,但未有大风大浪。这十年,是安宁的十年,是压抑的十年。
但若是苏轼能预知未来,他定会好好的享受这十年光景,他怎会料到,接下来的十年,风雨飘摇,一场风暴正在来临。
1085年
宋哲宗即位,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为相,以王安石为首的新党被打压。苏轼复为朝奉郎知登州。只有他知道,这有多么不容易。乌台诗案成了他一生的转折点,先是入狱,出狱后有被贬黄州,就是一眨眼的功夫,自己就“无官一身轻”了,不再为官参政,只需开垦坡地,种田养家,整日饮酒作诗,借酒消愁。
从1075年到1085年,十年,受尽打击。乌台诗案就好像一场地震,余波不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度遭贬,还有何信心可言,但苏轼却站在了东坡,任尔东西南北风,豁达面对,诗赋也达到了人生的巅峰。这十年,苦了苏轼,但也磨砺了苏轼,造就了苏轼。这十年,是摇摆的十年,是曲折的十年,应该说也是珍贵的十年。
2015年
不知多少个十年过去了,回望苏轼的这3个十年,感慨万分。十年,让苏轼看到的是,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十年,让苏轼悟到的是,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无风雨也无晴。
时光匆匆流逝,眨眼间我们也都17岁了。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十年之约,亲爱的四叶草们。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间,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也许十年之后,已经物是人非,但不变的,是我们的诺言。记得tfboys刚出道的时候,那时候大家都不喜欢他们,说他们几个毛孩子,能有什么才能,但是他们从来不放弃,总是坚持每天8个小时的练习,我们都很难想象得出他们练习时的艰辛,没有辛勤的汗水,就没有成功的泪水;没有艰辛的付出,就没有丰硕的果实;没有刻苦的训练,就没有闪光的金牌。坚强如他们,即使遍体鳞伤,也总是笑着说我很好。一开始,我也只是听说tfboys很有名气,有赞美他们的,就不乏有贬低他们的。直到那天我听到他们的歌,深有感触。十几岁的少年,能唱出这么好的歌,着实不容易。
其实不管他们唱得好不好,我们都没有资格去贬低他们。即使他们唱的歌不如那些老歌手唱的好,但起码他们有勇气站在舞台上,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这一点,我们就样该用赞赏的眼光去看他们,更何况他们的歌唱得那么好,就如一泓清泉,滋润了我们的心田。不怕路远,就怕志短;不怕缓慢,就怕常站;不怕贫穷,就怕惰懒;不怕对手悍,就怕自己颤。tfboys用他们自己的努力赢得了大家的尊重和认可。
路漫漫我们需“上下而求索”;诱多多我们需走好每一步;事烦琐我们要学会忙里偷闲;景旖旎我们要好好欣赏。不知什么时候,我已喜爱这个组合喜爱的无法自拔,身边的朋友也有许多不看好他们的,还有许多人对他们进行语言攻击,这些我就权当没看到,我相信tfboys是块金子,是金子总会发光,只是时间没到,最多十年,他们会用自己的努力去赢得大家的尊重,毕竟我们都不可能做到让所有人满意,只要做好自己就可以了。
暖暖的王俊凯,萌萌的王俊凯,酷酷的易烊千玺,这些都是小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人可以不完美,但要追求。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大胆地去追寻自己的梦想,毕竟人的一生是这么的短暂。人生就像一本书。有的写得精彩,有的写得平庸;有的写得厚道,有的写得轻薄;有的写得恢弘,有的写得小气;有的写得平顺,有的写得曲折;有的留下光彩,有的留下遗憾;有的留有思考,有的只剩空白!这本书就交给你了,书写的好坏,全靠自己了。
一切皆可以变,唯有我们的理想不能变;一切都可以长,唯有我们的傲气不可以长;一切都可以老,唯有我们年轻的心不能老;一切都可以退,唯有我们前进的脚步不能退。亲爱的少年,加油吧,十年之约,我会坚守!
台风刮得让人乱了心智,一夜台风呼啸,让我思念起了在重庆的你。门口的枣树桂花颜色失了颜色,在你的面前尽折腰,你肆意地吼叫,狂妄地侵入我们的防地,你在万物面前显尽了雄姿,你自豪地张开双臂,拥我们入怀,可谁都知道,一旦被你入怀,等待他的是无底的深渊。他将从此失去生命的色彩,大自然便会忘记了曾有他的存在,没有任何人可怜他的过往,因为他从没向人提及他的过往,也许,他知道得够多,他就这么走了,没有不舍,没有留恋,更不曾落泪,全藏在心中。
闭上双眼,站立风中,没有人能够理解为何你吹得如此揪心,难道,你也有思念的人,在远方?
风儿啊,风儿,我愿意被你入怀,哪怕从此失去可以依靠的有力的臂膀,哪怕付出无可料及的代价,哪怕……但我只想见到我心心挂念的人,他,在重庆。
你会帮我实现愿望吗?
我可以什么都不要!
人们都说,你是一个残酷无情的使者,你的到来为夏平白增添了几分冷血,你的举止让人们渴望幸福的心戛然而止,你的眼神犀利刺穿每一个人的心,你的唇角,在无形中缀上几滴鲜红的残血,一切给人的感觉是那样萧瑟,但,这不是秋,还仅仅是夏而已,人们再次被拉回现实,再也没有做过亦如此的梦了。
风儿,那你心中思念的人儿,她,现在又在何方?
你也一直在寻找她么?你也会因为追寻不到她的踪影而哭泣么?不,我忘了,你不会流泪,你是无情的。
眼前的这番景象,你可曾在梦中见过,也许,你和她的第一次见面就在风中,只是被遗忘,曾有风的存在。
我无法带你去找寻她,但或许你能为我找寻他。带我去重庆吧,放下心中的执念吧,你的痛苦带给人们的是畏惧,带给万物的是摧残,或许你想到过后果,但从一开始你就没打算解决,而我却还是选择相信你,你只是为了她,而我,也只是为了他,人都是有私心的,不是吗?
我又错了,我是人,而你呢?你算什么,风,风算什么?大自然的产物?不,在我眼中,你的专情超过了人。
还记得我是在初二这最美的年华遇见了那个他,他风中零乱的发型,你的杰作,你还记得吗?因为你,我遇见了他,因为你,我要去找他,我曾许了一个诺言,十年之后,等我二十五岁,我一定去重庆找他!还剩八年了,我已经坚持了两年。记得许下这个诺言时是在你的怀中,那么,再次拥我入怀吧,我即将去寻找他!
在梦中……
十年前我们相遇,相知,相识,相爱直到如今我们彼此形同陌路。在这十年里我们疯狂爱过,为了彼此放弃过。当初的我们是那么的让旁人羡慕。后来我们因为某种原因被迫的分开。我们都极力的去挽回这一切。可是终究我们还是无能无力。直到我们有了各自的家庭。我们的一切宣告了结束。
人们常说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幸福的,而我们两个相爱的人为什么不能在一起呢?是命运造化还是天意弄人?
如今我们口口声声说忘记彼此,去怀恨彼此。可是我们从未发现在我们的某个记忆里,心的某个深处还刻有彼此那挥之不去的身影。我们可以去欺骗任何人,但是我们无法欺骗着自己。我们不能去言语,不能去表达,我们只能把它埋葬在我们的记忆里,埋葬在我们心的深处。
岁月在我们脸上刻下深深的烙印,额上写满了奔波与离愁。当我背负行囊匆匆北上之时,寒心伤别,交织不忍,当火车缓缓的启动,我真想跳下火车,去拥抱家人,去拥抱自己美丽的家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当我离开,母亲都泪眼闪闪,两眼无光,泣不舍去,惜别难忍,仍不时用母爱的话语教导着我,鼓励我,让我在行程中安全,让我在学途中奋发,让我在人生中努力。句句自肺腑,字字赤胸脊。
孩提时,就知道母亲善谈论辩,喜欢谈笑风声,屡屡见着母亲和朋友声色两俱的交谈,笑逐颜开。一提到家人,提到我和父亲,母亲更是滔滔不绝,脸上洋溢着无限的幸福和快乐的甜蜜,父亲是个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工作者,年年都是先进个人,季季都是单位的表率人物,而作为儿子的我,也不屈不挠,刻苦学习.
期期名列榜首,科科让人马首是瞻。这让母亲很是欣慰,母亲喜欢儿子,也许正应了那句老话,“黄帝爱长子,母亲爱幺儿。”儿子是母亲心中的希望,一轮不落的太阳。母亲对我,呵护备至,殷切关怀,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母亲天天大清早起床,为我做荷包蛋,她说一天两个荷包蛋有营养。是科学配方,不知道是因为我母亲鸡鸣而起,迎风接雾,还是本来母亲就有早起的习惯,记忆中,母亲总是起得比旭日早!
冬去春来,岁月荏苒!不知不觉中门前的黄桷树已经枝繁叶茂,体庞胸阔了,不经意间邻居小王家的小孩已经上初中了。
冰天雪地,寒风凄冷,站在北方的天空下,我身若企鹅,形似笨象生长在这个熟悉陌生的北方城市。呼吸着干冷的空气,为了学业奔波于此,迹迹印心房,幕幕忆犹新。望着北方的天空,怀想着家乡冬去春来,百花竞开,芳芬七里,念着年迈母亲,额上的皱纹是否少了,脸上的笑容是似多了,惦记着父亲是否还在为孩儿的前途苦思担扰。不仅加快了前进的步伐!
随着轰隆隆的火车声,挥别了这个冰冷的城市,投入到回家的道路上,当我屏息凝气的坐在家里昔日的凳上的时候,我像游子归来般,用心细细的品味着曾经这个生我养我的家。现在却空空,只有父亲偶尔的停留。擦着满是灰尘的家具用品,尘封的幼年被一个个敲开。有妈妈小时候给我买的玩具,有父亲为了鼓励我给我买的书包,有二姨送我的“新衣”……
母亲听说我回来,暂时请假,马不停蹄回家,看望她的宝贝儿子,我原本以为母亲会说很多,会问很多,像小时候一样和我畅所欲言,笑容满脸的迎接我。可,可,可我错了,母亲一进门很沉默,静静的,似乎和平常一样,换鞋,脱下外衣,我问候到,“妈,我回来了!”她没说什么,葛然回首间,我看到了母亲脸上的皱纹多了,皮肤黑了,穿着拮据了,头发蓬乱了。我不知道我还能说什么,心中阵阵心酸如洪水灌顶,浸透了我身上的每一个角落。
妈,还好吧……当我说出最后一个字时,我有点泣不成声了,泪眼花花,模糊了我的视野。“回来了啊!洗个澡,休息一下吧!”还是那样的关切,还是那样的慈祥,还是那样温馨的感觉,可是命运,可是儿子我把你折磨得面止全非了,妈妈!
稍作停留便走了,回到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我知道母亲像从前一般溺爱孩儿,可是全然没有表达在外,而是深深的埋在了心里深处,妈她走的时候,我分明看见她回头凝望了我一眼,深深的,再也不像以前那样,临走之时的,细心的交待,再也不像以前,临走前的笑容满面,再也不像以前,临走时轻松洒脱。
我知道,为了我,母亲宁可把白皙的手变得粗糙,为了我,父亲宁可拖着瘦小的身躯东奔西跑,为了我,母亲放弃了居住新房,为了我父亲绞尽脑汁。
短暂的假期,我体会父母的用心良苦,体会到了自己的成长伴随的不仅仅是快乐,还有家人的温暖和爱惜,十年匆匆而过,昔日童颜已成七尺男儿,十年寒窗,他日懵懵懂懂的少年,已成为大学的莘莘学子。十年的苦心经营,十年细心教导,父母成就了我,我抱负了父母,却还有很远,很远……
谨以此文怀念我初中的党们,希望多年之后相遇,我们还能在一起谈天说地。——题记
十年之后,我们是不是还在宽城这个小城;
十年之后,你们能不能像现在这样明媚;
十年之后,你们还会不会在我身边笑得没心没肺;
十年之后,你们会不会爱着阿狸的童话;
十年之后,你们还会不会白一眼街上的猥琐大叔;
十年之后,你们还会不会和我买一样的衣服鞋子;
十年之后,你们还会不会愿意做我孩子的干妈。
。。。。。。
亲爱的们,
十年之后,你们都还好吗?
嘿,逗逗,
十年之后长高了吗,
还爱着你的柯震东吗?
我家梦媛,
十年之后又没有变胖,
多吃点,太瘦了不好。
华丽啊,
十年后到了你想去的城市了吗?
猪,
十年后还没有减肥吧?
嘎子,
十年之后依然很黑啊
有没有把钻石王冠送给我家梦媛?
李宁,
十年后还是这么努力?
累了,就歇歇吧。
王宏伟,
十年之后还是那么像李荣浩?
周志民,
十年之后上班还像上课这样睡?
歪歪,
十年之后还记得鱼精和boy?
王子尧,
十年之后你的嗓音终于适合你的年龄了吧?
李佳乐,
十年之后还会和刘冬雪在一起吗?
我想做你们孩子的干妈。
小炸,
十年之后还爱刘志文吗?
如果可以,一辈子吧。
韩国则
十年之后会不会还是像现在一样
说我能不能有点节操?
高忠兴,
十年之后还是这么喜欢照镜子啊?
到我的王海旭了,
十年之后,如果我还在,你还爱吗?
还会像现在这样宠我给我包瓜子吗?
那些年,我们一起哭过笑过,一起打打闹闹走过了最美的初中时光——愿时光,温柔待你们。
安好!
可爱的你已经三岁了,和我相处了快一年了,我也不知道从何说起与你的故事。我第一眼看到你就喜欢上你了,灵动的眼睛眨呀眨的,小巧玲珑的鼻子到处闻,拳头大的头不停地向我点着,你跑起来的样子可真矫健,两只耳朵像拨浪鼓一样向后拍打你的背,木讷的我突然笑得前仰后合。我想我们一定能相处得很好!
“乐乐!”我脱口而出,你的名字就这样来了。你似乎真的就叫乐乐,毫不犹豫地朝我跑过来蹦到我的怀里,用你毛茸茸的脸蹭我的脸。突然,时间好像静止了,你的小眼睛定住了看着我的眼睛,我好像看到了十年之后——“‘乐乐!’依旧是这样熟悉的声音,你却好像什么都听不到,惆怅地望着远方。我凑到你的耳边叫你,你慢吞吞地将头转向我,像一个年迈的老人。我的内心告诉我你没几天能待在我的身边了,我这几年没有好好对你,我要在最后几天完成你此生的最后一段路。
清晨的阳光照到我的窗棂上,你独自趴在书桌上,我在床上看着你,你浑然不知。此刻,我的内心有一丝莫名的伤感。我静悄悄地走向你却被你发现了,我不知道这是该高兴还是该伤心。高兴什么,高兴你的头脑依然清晰;伤心什么,伤心我想给你一个拥抱都不能够了。你勇敢地跳下书桌,我心疼你的脚痛不痛;你把食物打翻了,我考虑你吃什么;你被大雨淋湿了,我担心你会不会感冒……为什么一切都来得这么快?我还没和你一起玩,一起游泳,一起散步呢!为什么?有谁能告诉我。”
“黄沁!”爸爸拍拍我的肩,“你在想什么呢?”我抬起头,发现我的眼角有一颗晶莹的泪珠划过。我眼前的世界还是十分钟前的世界,爸爸、妈妈、乐乐他们都还在。
岁月匆匆,时光荏苒。十年以后,你会在吗?
温暖的光束透过稀疏的树叶泻在我们稚嫩的小脸上,树下的你我许下了不分离的约定。这约定如同我们脸上洋溢着的呆萌的微笑,又如轻抚着我们小短发的微风,那么纯真、那么轻柔……我们手拉手穿梭在铺满青石板的小巷中,在草坪上、院子里打闹嬉戏,清透的笑声荡在无边的蓝天下……天总是那么蓝,日子总是那么美好。我是鱼儿你是水,你说我是你一生的好伴侣。五六岁的我,天真得傻,以为这就是永远。
后来你搬家了,搬去遥远的大都市。临走前你告诉哭肿了双眼的我,十年后会回来找我。我便傻傻地牢记着。
你走了,我的世界少了一分精彩。尚且童稚的我,只知道自己喜欢看的长篇动画片,十年后大结局了;不知疲倦播放磁带的录音机,十年后忽然有一天发不出声了。而我却不知道,远离他乡的你十年后还会不会记得儿时的约定?
时光似箭,岁月如梭。十轮春夏秋冬从指尖流逝,我的头发长了又短、短了又长,脸上的稚气也渐渐褪去。门前的老榕树已被铲成平房,而我仍在等你。可你从未出现。
偶然在微博看到你的名字,我便点开翻了翻。没错,就是你!这种遗失长久而又突然出现的感觉,让我激动得如同心里有只小鹿在乱撞,分分钟有可能跳出身体。还好,十年我没有白等。你的样子没变太多,可却感觉多了几分骄奢。
灯红酒绿的生活、金闪闪的配饰、奢华的食物,还有你曾乌黑的小短发也成了棕黄卷发……
我激动又怀疑地打开对话框,经证实确定是你。可为什么你不认识我了?“不记得了”四个大字像是一盆冷水,泼向了满腔热血的我,扑灭了内心燃烧的火焰。更是你那冷漠的态度,瞬间将我的思绪拉回十年时光,把十年间与你相关的点滴揉成碎片、重重抛掉……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变得那么陌生、可怕,无尽的惊慌让我猛地明白自己原来那么傻、那么可笑。
我僵硬地把麻木了的手抬起放在鼠标上,关闭了窗口。
你知不知道那种苦苦等待十年终于得到消息却又突然被无情地回击的感觉?这致命一击足以使那十年约定消逝无踪、使我漫长十年的等待烟飞尘散、使这美好的回忆支离破碎得不留一丝痕迹……
十年后我们的确相遇了,可却是以这种陌生的方式进行的。既然十年时光能让你抛弃童年的回忆、改变了原来的模样,那我再充满热情也挽回不了最初的诚挚。
不如就这样,让那十年约定随风消散,逝在远去的时光里吧。
自由纯粹,爱笑,明亮,灵动……这些字符,是想起你时最先跳跃在脑海里的。大脸姐姐,你过得还好吗?十年了,想起你的一颦一笑,厚厚的失落感突然把我包裹得差点窒息。
你是我小学,初中的小跟班儿,是为我两肋插刀的“好哥们”,这么多年来一直做我的护花使者。你曾带我翻过墙头,毁过树苗,摘过花朵;还曾带我下河捉虾摸鱼,结果我被吓得哇哇大哭,并发誓再也不理你。
因为这件事,你被爸爸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问你以后还敢不敢带妹妹下河玩,你骨碌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睛,天真地说,只要她想去,就带她去。这句话招惹来的后果可想而知,你被揍得满院子乱跑,我听着你嗷嗷大叫的声音,瞬时觉得你光芒万丈,不计前嫌原谅了你。
这些零碎的记忆拼凑起来,多半以你挨一顿揍结尾。
再大一些,是初中的记忆。我们常常一起骑单车回家,到空旷无人的小路,会比赛谁骑得快,但我常常会耍赖,拽住你的车后座,一路不松手。风在耳边呼呼地吹,你的校服被风吹得鼓鼓的,从后面看,像一只大狗熊,极具喜感。
那时你爱聊天我爱笑,你爱骂我我爱闹。
喜欢啃手指,喝可乐,吃街边的油炸食品,把校服裤腿改小,穿颜色明亮的鞋,上课梳头照镜子,玩自拍,被抓到挨批后说大龄剩女班主任真像灭绝师太……
时常走神发呆,热爱小清新,喜欢跟大人对着干。每天和我跑到教学楼的天台上吹风,天马行空描述着未来生活的蓝图:做一个旅行家,跋山涉水,周游世界;变得很有钱,买一大栋房子还有游泳池……我们看着夕阳带着我们金色的年华徐徐地往下掉,头发在风中凌乱飞舞,做着一个个飞翔的梦。
你是我吵架拌嘴的冤家,你是我吃麻辣烫凑份子的同盟,你是我喜欢男生的同伙,你是我唱歌跑调的啦啦队。
我们在最童真的年代,共同拥有着奔跑在厚厚雪地里的快乐,钻进一个被窝里打架的美好,陪伴彼此哭泣的酣畅……现在想起,却是缠绵的哀伤。
那一年,我们被命运推着前往不同的方向,不管是在回忆里美化了的童年,还是无限怀念的青葱年代,都飞速消逝了。我们在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学校成长为性格迥异的姑娘。
我眼前倾盆大雨的时候,你那里漫漫雪花如鹅毛飞满天;
我的世界还是绿色,你那里树梢凋零了最后一片黄叶。
现在,我也常常骑单车四处晃悠,却再也没有人陪我一起比赛。十年了,唯一没变的,就是绿豆沙的味道,你曾经一口气可以吃掉十块的绿豆沙,你的城市里有没有?不知道那里有没有像我一样的好朋友。
亲爱的大脸姐姐,你是否也怀念我们一起欢笑一起疯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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